最近,“篮球之神”迈克尔·乔丹的纪录片《The Last Dance》继续更新,一个陌生又熟悉的词汇再次现身——乔丹法则。

所谓“乔丹法则”,简单说就是2点:

1、采用各种方法死防乔丹,无所不用其极;

2、实在防不住乔丹时 ,就 "放掉乔丹", 死防其他4个人, 即使乔丹得再多的分也无济于事;

如今来看,“乔丹法则”是多重因素综合的结果,它的背景是NBA不完善的吹罚尺度,核心宗旨是“你敢来,我就敢打”,因此,实际操作上,推、拉、扯、拽等如今来看非法的动作都被用上,实际上说起来是犯规的。

既然如此,“乔丹法则”放到当下的篮球环境来看,是不是非常有益于现在的火箭当家球星詹姆斯·哈登呢?

的确,哈登是如今联盟现役乃至历史上首屈一指的造犯规大师,他已经连续8个赛季场均至少能搏得9个罚球,甚至其中7个赛季是10次以上、2个赛季超过11次!“乔丹法则”是针对乔丹的,但对于哈登而言,岂不是“天上掉馅饼”?

对于这点,乔丹昔日的队友、公牛第2个3连冠时期的功勋巨头丹尼斯·罗德曼说出了真相!

在乔丹纪录片《The Last Dance》中,罗德曼回顾了个人还在活塞效力时,当年对乔丹的防守策略——冲击篮筐1次就放倒1次,,努力给他“一些身体上的伤害”。

还记得坊间总喜欢拿时任活塞总教练的查克·戴利的一句话诠释“乔丹规则”——等会防乔丹,我要见血!虽然这看起来更是在强调防守态度,但从执行者罗德曼的口中我们可以看到,这是真的!

因此,把哈登放在“乔丹规则”下,他还能分分钟让对手毕业、让对手教练凑不齐5个人上场吗?可能他面对的至少都是5个发了疯的阿泰斯特,时时刻刻拿铁肘盯着他的脑门,想让对手毕业,哈登也会分分钟“自己毕业”。